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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合集
中国法制史名词解释合集 “中国法制史”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课题,它并非单纯的历史事件堆砌,而是中华文明长期发展孕育而出的智慧结晶。理解这些词汇,才能真正窥见中华文明的法治理念演变,其根深蒂固,影响深远。 首先,我们要明白“礼”、“义”、“礼法”这三个概念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据着核心地位。 “礼”作为早期中国社会的基本规范,体现了等级秩序、道德伦理的约束,是社会和谐的基础。 “义”则强调个人行为的道德责任和情感纽带,是约束个人行为的重要力量。 “礼法”的出现,是“礼”和“义”在实践中发展的结果,它逐渐完善了国家治理体系,确立了法制的地位。 其次, “朝廷”,指中国古代的中央政府,是法制实施的核心。 “律”则指中国古代的法律规范,早期以“周律”、“汉律”为代表,虽然内容较为简短,但奠定了中国法制的基础。 “判决”,作为法律执行的关键环节,其公正性直接影响着法律的效力。 “判官”、“御史”是古代法制实施的两个重要角色。 “判官”负责审理案件,维护法律的公正性;“御史”则负责监督官吏的行为,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。 他们的存在,保证了法制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制约。 值得注意的是,“法治”的概念并非近代才出现的。早在古代,就存在着“依法治国”的思想,虽然形式上与现代的“法治”有所不同,但其根本目的——维护社会秩序、保障公民权益——却是相同的。 了解这些词汇,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内在逻辑和发展脉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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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法制史
2025-07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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